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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之子

戴萍:打黑除恶女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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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义 刘传丽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下午10点11分

  她和战友不分昼夜地工作,仅用三天就起诉了重庆第一个涉黑案。

  戴萍:打黑除恶女骁将

  戴萍档案 

  第一届全国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重庆直辖十年检察功臣,曾荣获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今年又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她是最早参与“打黑”工作的公诉人之一。在她担任公诉一处处长短短三年时间里,该处就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全市检察系统“双先集体”等荣誉称号,5个办案组分别被荣记集体二、三等功,2名干警被荣记个人二、三等功,并先后培养出全市十佳公诉人3名。

  14年来,她从法律的“门外汉”走到了全国十佳公诉人的领奖席上,从一名普通的检察官走进了重庆直辖十年检察功臣行列……她就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戴萍。如今,她又战斗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线,不仅担任一分院打黑除恶专案组组长,同时又担任“6·3”涉黑案件以及“5·21”系列重大受贿案件公诉专案负责人。几个月来,她为此倾注的是不为人知的汗水与执著。 

  精心安排力争打好这一仗 

  今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戴萍意识到公诉部门下半年将迎来一个办案高峰,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她及早打算,专门召开全处动员会,向干警提出要求,思想上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准备。根据市院和分院党组的指示,戴萍担任了一分院打黑除恶专案组组长,这意味着,她不仅要承担辖区内涉黑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承担重大涉黑案件的办理工作。 

  为了打好这一仗,她迅速组织制订了一分院打黑除恶工作方案, 

  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了侦诉协作办案机制。 

  针对公诉部门参与办理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干警不多的情况,院里专门组织了分院及辖区公诉部门办理涉黑案件业务骨干培训班,戴萍亲自授课,就涉黑案件办理机制、如何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如何审查证据材料、办案纪律等问题,对参战干警进行了专题培训。她还结合自己办理的几起涉黑案件,向干警们传授经验。为及时调配、组织办案力量,她带领干警加班加点将其他案件尽快审结,同时迅速抽调骨干组成多个专案组,从而为保质保量办理系列涉黑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今年7月底8月初,一分院公诉一处近80%的干警开始全面介入首批涉黑案件的侦查工作。 

  接到首批办案任务后,戴萍立即奔赴杨天庆涉黑案、“6·3”涉黑案等5个专案组,听取案件情况,提出侦查思路和侦查方向,同时合理安排各专案组人员配置。 

  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戴萍与专案组其他办案人员一道审查证据,制作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本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的原则认真梳理证据。他们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引导取证,提出补侦方向,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在重庆市公安局与一分院的一次案件协调会上,市公安局分管打黑专案的领导多次高度评价戴萍及一分院各专案组为公安机关提出的侦查建议和意见,称“这些建议对案件的成功办理来讲是非常宝贵的”。 

  随着案件陆续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戴萍和参战干警们更是不分昼夜地紧张工作。他们克服了各种困难坚持日夜工作在办案一线,仅用3天时间就起诉了重庆市第一个涉黑案———杨天庆涉黑团伙案。该案的成功宣判,更让戴萍和参战干警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有能力给关心、支持、拥护打黑除恶行动的父老乡亲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09年9月底,专案组开始全面介入“6·3”涉黑案。戴萍和参战干警每天都工作至晚上12点以后。他们共审查2000多份证据材料,审阅案卷109卷,整理出各类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达50万字,仅起诉书就有2万余字,形成了近20万字的审查报告,并9次提出补充侦查提纲。11月20日,此案起诉至法院,被告人多达34人。 

  经查,该案暴力特征显著,犯罪手段凶残,被告人策划实施的爱丁堡杀人案中,使用了高科技手段跟踪定位。该案涉案枪支众多,被控买卖、运输、持有枪支15支,其中冲锋枪3支,子弹500余发,手榴弹1枚。其团伙还通过发放高利贷聚敛了雄厚的经济实力,非法敛财巨大。该组织成员多数有前科劣迹,反社会性、人身危险性强,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工作不是靠我一个人做的” 

  11月19日,当媒体集体采访戴萍,请她介绍自己在打黑除恶斗争中的事迹时,她却说出令人十分动容的一句话:“我们所有参战干警是一个集体,工作不是靠我一个人做的,请你们多反映反映我们默默无闻的干警。” 

  谈到这里,她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几则短信让记者看。这是专案组干警马洪伟发给她的。第一条是“戴处,我婆婆今天早上去世,不知何时出殡,专案组这边时间很紧,我已完成前期材料录入工作,进入证据是否充分的审查和拟补查工作,需向你请假”。时间是星期三。第二条是“出殡时间已定,送回农村老家,我请周四(假),周五赶回来加班”。说到这里,戴萍的眼睛湿润了。她说:“我会永远保留这几条短信……” 

  她告诉记者,其实专案组里像马洪伟这样的事迹很多,干警郑华友、桑骊在举行婚礼的头天晚上还在专案组工作,杨新慧身怀六甲,但她仍然坚持每天到岗…… 

  据统计,戴萍与一分院全体公诉干警从7月以来都没有节假日,累计加班多达6000多个小时。 

  成功源于点滴的积累 

  戴萍是1995年考入检察机关的,十多年一直工作在公诉一线的经历,使她积累了丰富的出庭公诉经验。她先后参与办理的600多宗案件,每件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了解戴萍的人都知道,在法庭上,她反映出的深厚的法律功底、灵活的应变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得益于她对法律理论的钻研和自己语言能力的培养。国内外关于辩论及口才的书籍成了她的课本;电视里各种辩论赛、演讲赛成了她的教学片;每一次的出庭成了她的实战训练。她常常会为法庭用语的语气、语速、语调甚至停顿反复揣摩。 

  2000年底,戴萍代表重庆市检察机关进京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经过十多天的笔试、面试、演讲、答辩、一对一的论辩和严格的政审等近十项考核,她终于“蟾宫折桂”,成为重庆检察机关的第一位“全国十佳公诉人”,为重庆争得了荣誉。 

  2002年,在出庭公诉重庆市“打黑第一案”———“白云湖”案件及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队长李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案时,全国各地的检察官纷纷来渝学习,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更是派出由教授、研究生组成的观摩团,对该案作专门的观摩。旁听群众及检察官、专家对她的表现无不啧啧称道。 

  戴萍的同事说,戴萍非常注重理论学习和钻研,忙里偷闲先后撰写了《公诉人应如何掌握庭审主动权》、《对证据薄弱的刑事案件如何出庭支持公诉》等多篇论文。其中《毒品犯罪中的监听与人权保护》、《论量刑建议权》等多篇论文被收录到国家级刊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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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dqcjmxr2009年12月23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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